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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理財、復利拆分”、“年利潤50%-200%,60天猶豫期(業內惟一),一年內可轉讓”、“投資5萬元,拆分三次純利潤11萬元”,近日,一家名為幸福100的互聯網理財消費平臺席卷不少三四線城市甚至是一二線城市。為了獲得高昂的利潤,不少投資人將數十萬元的資金投入了幸福100,購買虛擬貨幣、積分。據了解,幸福100的公司主體為中國一川(澳門)國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一川”),幸福100其實就是中國一川,并且在網絡上有諸多對其業務模式的質疑。相關分析人士直言,幸福100的模式應該是一種龐氏騙局,同時也是互聯網式的非法傳銷。
一、年化收益高達50%-200%
據其官網介紹,幸福100的公司主體為“中國一川(澳門)國際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13日,現在全球30多個國家開展業務,有30多萬的理財客戶,結合了銀行、保險、股票、倍增、利復利、互聯網這六大行業優勢于一體的新型專業互聯網金融理財消費平臺。另據網絡上的宣傳資料顯示,其創始人為吳宗霖,1982年出生于中國四川。2012年3萬元創立中國一川,目前公司市值已經超過300億元。
同時,根據有關人士介紹,幸福100有40多家實體公司,總投資超過300億元,未來五年內計劃打造4-5家上市公司,理財、眾籌同時進行,虛實結合,多渠道互利。全球擁有30多萬會員,今年春節所有會員升級為股東,不僅有理財互投,還有實體公司持股,公司文化是緣、孝、善,核心是利復利,年收益50%-200%,該公司只收取10%的平臺服務費,一部分獎勵會員,一部分落地實體項目,一部分支持慈善事業。
一份關于吳宗霖的介紹顯示,他是中國一川創始人,同時還是北京超奧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超奧”)總裁、北京滿冠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滿冠”)總裁、中山市麒糧商貿有限公司總裁等等,而這幾家公司都屬于中國一川。據了解,如北京超奧,注冊資本在2016年從50萬元變更為1001萬元,但是實繳資本為零,沒有吳宗霖的名字出現;中山市麒糧商貿有限公司現在名為珠海麒糧商貿有限公司,主要成員中并沒有總裁吳宗霖的身影;另外北京滿冠注冊資本同樣在2016年從5萬元變更為100萬元,但實繳資本為零。不過雖然沒有出現吳宗霖的名字,但北京超奧、北京滿冠兩個看似不相關的公司,雖然法定代表人不同,但是聯系電話都為同一個手機號、郵箱也為同一個163郵箱。那么一種可能是這個公司虛假宣傳,另一種就是這個公司注冊了一堆皮包公司。
二、拆積分拉人頭
幸福100的運營模式一是低買高賣虛擬積分賺取差價,從而獲得更多“一幣”;二是通過整個“市場”不定期的拆分獲得更多積分,待積分升值后獲得更多“一幣”。同時,2012年中國一川發行了600萬積分,積分就相當于原始股,底價設在0.78元,并且承諾一次性發行永遠不再增發。
雖然中國一川在宣傳中表示自己的積分不再增發,但采取了拆分的模式。截至目前,該公司已經拆分了10次積分,馬上要進行11次拆分,如此一來雖然該公司表示并未增發,但是其積分源源不斷,不斷地拉入新人進行購買。投資1萬元,拆分三次,純利潤是1.5萬元,拆分6次,純利潤是6.2萬元,拆分9次,純利潤是17萬元;投資2萬元,拆分三次,純利潤是5萬元,拆分6次,純利潤是24萬元,拆分9次,純利潤是55萬元;投資5萬元,拆分三次,純利潤是11萬元,拆分6次,純利潤是39萬元,拆分9次,純利潤是134萬元。
這種宣傳方式就是偷換概念,一面表示自己不增發,另一方面則通過虛擬積分的模式不斷引入新投資人購買,其實就是一種龐氏騙局,或者說變相傳銷。龐氏騙局在國內又稱“拆東墻補西墻”,“空手套白狼”。簡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以制造賺錢的假象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高回報對應的就是高風險,天上沒有掉餡餅的事,使用高利率吸引投資人,給投資人畫大餅,這也是非法平臺常使用的營銷方式。
三、投資者應遠離互聯網傳銷騙局
“幸福100”這種所謂的創新性消費式理財產品模式,看似顛覆了人們傳統而單純的消費和理財習慣,但在律師看來,這些創新模式只是詐騙者用來蒙蔽投資者的手段。
幸福100是一種非法的互聯網傳銷騙局。傳統傳銷模式主要由傳銷組織成員吸引親朋好友、同窗故舊等熟人參與,一旦入伙往往控制新成員的人身自由,組織比較嚴密;互聯網傳銷方式則是通過互聯網吸引不特定的陌生投資者參與,不控制人身自由,組織比較松散,往往欺詐性更強。
同以往的互聯網傳銷模式相比,幸福100顯然提高了科技含量,即將傳銷、互聯網和金融衍生品模式三合一。其虛擬積分的交易帶有明顯的金融衍生品屬性,具有極強的賭性,很可能結合手機微信或手機軟件開發了相應的應用。
對于投資者而言,參與此類投資項目具有較大的風險。王德怡指出,投資者參與此類非法金融活動存在較大的風險,由于這些項目交易資金缺少監管,極易發生組織頭目卷款跑路,而投資者與其沒有書面合同,無論通過民事還是刑事途徑追回損失都很困難。如果自己變成傳銷鏈條中的一個環節,發展下線,則屬于參與非法經營,情節嚴重的應該可以被處以刑責。
幸福100理財最新消息類似這種互聯網傳銷項目層出不窮。日前,樂清市檢察院發布消息稱,該院于日前依法審查一起新型網絡傳銷案件,并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黃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經了解,該非法傳銷組織打著“支持國貨”旗號,干的卻是非法傳銷勾當,共發展會員2000余人。
據悉,該傳銷組織在對外宣傳時主打“支持國貨”的旗號,在網絡平臺設置消費循環系統,吸引當地高檔酒店、洗浴中心等消費場所加盟,承諾會員利用系統返還的消費積分在上述場所消費后,3-6個月內返還消費款(扣除一定的手續費),打造“免費消費”的假象,以此加大入會的吸引力,并利用“支持國貨”的旗號蒙蔽大眾視線。
在此小編建議投資者,投資任何項目或交易品種,合法合規是前提和基礎,勿必審核組織該交易的主體資質,是否取得合法許可,是否簽訂書面正式協議,資金是否有合法監管等。否則,無論對方宣傳有多高的收益,都應當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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