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簽約后,有多少應屆畢業生會選擇毀約?選項A、50%以上B、20%—40%C、10%以下D、基本上沒有
2、在你們公司,剛參加工作就想著跳槽的“新人”多嗎?選項A、很多B、有一些C、很少
3、“新人”們一般選擇什么時候“變心”?選項A、還沒進來就毀約B、工作一年都不到C、工作一年以后
4、為了應對“新人”的“變心”,公司會做什么?選項A、在招收畢業生的時候多留些名額B、在合同上規定清楚違約金的數量C、盡量讓“新人”們認同公司
2005年《上海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中明確規定:違約金金額不高于畢業生第一年的月收入。不久前聽到一個真實的故事,一名應屆大學畢業生先簽約一家著名的審計公司,接著又搏到一家著名國企的OFFER,因為聽說那家審計公司工作非常辛苦,于是決定毀約,付出3000元違約金。他媽媽對兒子最后的決定很是滿意,逢人便說,3000塊換個好前程,便宜來兮。《天下無賊》讓2005的才市火了一句話:“21世紀最貴的是什么?是人才”。良禽擇木而棲,大學生讓自己的未來多些選擇無可厚非,那么被大學生“拋棄”的企業會有哪些想法呢?人才毀約的價格便宜了,企業的心情如何呢?
某公關公司人力資源部的曹小姐很有些傷感地說:目前在就業市場上,畢業生違約的頻率要高于用人單位的違約。這次給違約金封頂,純粹是學生單方面的利益受到保護。的確,學生沒經濟收入,本身處于弱勢地位,應該得到保護。但那只是針對某些少數企業的極端行為所出臺的保護政策,目前的形勢對我們招人單位則非常不利。這樣的政策只會助長了簽約學生的毀約行為,而我們企業則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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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貼士:知彼者,智也;知己者,大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