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真實故事告訴我們,在建立勞動關系的過程中,無論老板的口頭許諾多么誘人,在踏進公司前,千萬別忘了慎重填寫并仔細簽訂勞動合同!
接到那個電話前,周莉剛從工作了4年的國內公司跳槽到一家跨國公司。話筒中傳來用英語問好的聲音,非常別扭,一聽便知是個老外。老外在電話里說,有兩個外國老板合資在上海開了一家公司,正在上海等地開辟市場,想請她過去工作。出于好奇,周莉應約在第二天晚上與他面談了一次,老外的風趣和偶爾冒出的略帶京腔的普通話給她留下了好感。
去年春節前,老外的公司接到一筆大業務,卻無從下手,他們希望周莉能去他們公司幫忙。周莉去了之后才知道,老外所講的公司,實際上只有3個人:他和一個英國人,以及他的秘書林某———一個年輕的四川妹子。
幾天后,周黎喜歡上了這個公司的工作方式。更重要的是,老外答應給她的月薪為2萬人民幣,他還許諾,在公司里,可以按自己的想法干上一場。周莉被他的誠意深深地打動了。
進老外公司時,老外和周莉簽訂了兩份英文勞動合同。兩份合同的主要區別在于薪金支付的幣種不同———一份寫明月薪2萬元人民幣,另一份寫的是月薪6000元人民幣加1700美元(共計約合2萬元人民幣)。周莉拿到了由老板簽名、但沒蓋章的兩份合同———當時,公司的營業執照還在申領中,合同中規定周莉的人事關系掛在外服公司,所以她也就沒太在意蓋章的事。
不久,陸續有幾家大型跨國公司成了周莉的客戶。員工也發展到8個人,都是大學畢業生———一個很好的團隊漸漸形成。
沒想到,林某開始對業務指手劃腳起來,插手管理與她無關的職能部門。每個月的帳,林某都做不平,只好請員工加班指導。后來,林某管理的許多事項都被拖延時間,使得業務人員無法準時向客戶交貨。同時她開始拖欠員工工資……員工的抱怨越來越多,直至鬧著要集體辭職。這段時間里,老外一直在廣州,他常來電話指責周莉處理不力,卻一味袒護林某。
終于,今年元旦前夕,老外讓周莉寫封“辭職信”,理由是“管理不善”。他提出讓周莉“辭職”的時機非常巧妙———按原先的勞動合同規定,周莉提出辭職或老外辭退,都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也就是說,之后周莉還將為公司工作一個月。合同同時規定,倘若讓周莉干滿一年,他還必須給額外發放一個月獎金。而現在,即便周莉再為公司工作一個月,還離一年服務期差幾天!
第二天,周莉去公司,老外把周莉擋在門外。周莉又請了一個朋友陪同前往,直到下午6點才等到了老外“接見”。他答應多給周莉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
回家等了一個月,也未見老外將錢打到周莉帳戶上。詢問公司財務人員,他說,根本沒收到公司給她任何匯款的通知。周莉就請律師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律師接手后,給老外發了一份函件。兩個星期后,周莉收到了6000元匯款———這難道是周莉1個月的月薪?
周莉向公司所在區的勞動仲裁部門遞交了仲裁申請書。
開庭后,老外的代理律師突然向仲裁人員出示了一份中文勞動合同,合同上填寫周莉的月薪數額為5000元。這份合同上不但有周莉的簽名,還加蓋了公章。周莉實在想不起來自己簽過這份合同,只得要求進行司法鑒定。
周莉發現,合同的具體內容一欄上,分明是另一位同事的筆跡。原來,公司取得營業執照后不久,林某曾要周莉簽署一份證明周莉是公司員工的協議。周莉簽過名后,這位同事就隨意填寫了其他內容……不久,鑒定結果出來了,這份合同是周莉簽的名。
幾天后,區勞動仲裁委下達了裁決書,認定中文合同有效。
對于這個結局,周莉有點始料不及,原本是想向勞動仲裁部門申冤的,沒想到卻受了一肚子氣!
從這個“啞巴虧”事件中,我們可以知道:對手往往是最了解對方弱點的人。
由于周莉和老外簽署合同時,公司營業執照尚未拿到,老外尚不是公司法人代表,他的簽字只能代表他的個人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周莉應該在公司營業執照批下來后,讓老外在合同上補敲公司的章作為追認,使個人行為成為法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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