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找到工作5天就辭職這樣要不得
分類: 職業規劃
職場詞典
編輯 : 職場知識
發布 : 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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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時很順利,HR當場決定錄用我:“試用期3個月,合格后簽正式合同,每月底薪1600元,試用期提成10%,做好了月收入幾萬元完全有可能。”我問:“我沒有房產經紀人執照怎么辦?”HR表示:“你不用擔心,物業顧問負責拉業務,合同由經紀人簽。”
來上海第3天就找到了工作,真是挺幸運。上班前3天是接受業務培訓,培訓課程除二手房交易基本知識外,重點是如何和小區物業部門打交道。老師說:“目標客戶是高檔小區業主,因此,必須和小區物業部門建立良好關系,因為他們掌握著業主們的寶貴資料。”他說,一些小區物業部門比較排斥房產中介業務人員,所以重中之重是如何騙過小區保安,順利進入小區以獲得與物業溝通的機會。
可要騙過小區保安還真不容易。第一次去某小區,保安一把攔住我:“是不是來推銷?”我聲音都抖了:“我不是推銷,是找物業部門聯系業務的”,保安眼一瞪道:“知道你是房產中介,快走快走!”打道回府時心里有點懊悔:“干嘛不騙他說是來拜訪朋友啊。”跑了幾個小區基本上都被保安擋駕了。
老師在培訓時說只要闖過保安見著物業負責人就好辦了,好辦無非就是“動之以利”。有一次總算見到了某小區物業部負責人,他卻不給我好臉色:“這幾天有好幾個業主投訴說業務員亂敲房門。我正有氣呢。識相的就快走。”嚇得我趕緊離開。
分店負責人分析我顆粒無收的原因是“太老實。”上班的第五天,我主動離開了公司。對公司沒有貢獻,所以也沒好意思要報酬。但我還是希望能在上海找到一個營銷職位,銷售的是某項具體的產品。
職場貼士:基本上,你越喜歡這工作,干活時就越開心。不過一些小辦法也可以提升你工作快樂程度。其中有一些非常小,但是改善境況這行為本身都能讓你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