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 職場詞典網 , 一個優秀的職場知識學習網站!
近日,多名老人反映,他們在這兩年遭遇了以理財為名的“房詐”騙局。據悉,多名社會人員向有房產的老人推薦“以房養老”的理財產品,建議老人將房子抵押后向貸款公司借款理財,并在老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簽訂“委托書”,隨后多方配合,私自將老人名下的房產以低價賣掉獲利,甚至有價值690萬元的房產以1000元的價格賣掉,導致房產一夜之間悄悄被網簽。
北京一些有房的老人們,被騙子忽悠,只要把自己的房子抵押借貸3個月,投資“以房養老”項目,每個月就能拿到5%的返利。老人被忽悠到了所謂“公司”簽合同(其實是公證處),簽了將房產抵押的“借款合同”,老人剛得到所謂“借款”一兩百萬元,就轉給騙子去“理財”。
面對這種新型騙局,一方面,社會要強化對老人的法律風險教育,拿出房產證、簽字必須謹慎再謹慎,否則就可能傾家蕩產。另一方面,公證機關要真正強化自己的公證職能,對得起自己的高額收費。老人和非親非故的人簽了這么一堆合同,其中甚至包括放棄抗辯權、直接可以將房產過戶的全權委托書,背后的法律風險有沒有向老人充分披露?簽字是不是老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現在到銀行匯款,銀行柜員還要反復向老人確認匯款對象認不認識、是不是騙局,公證機關更該恪守“真實、合法”的底線,不要讓自己的公證行為淪為詐騙“幫兇”。對于這種新型詐騙,公安、法院之間要做到信息共享、案件串并、主動糾問,就能戳破這種“畫皮”。當務之急,是司法、行政部門要對這種金融犯罪的新形式有統一認識,不能讓這種詐騙繼續以合法的名義橫行。
去年曝光了“套路貸”陷阱,女大學生裸體欠條,和以房養老騙局一樣,都一環套著一環,一步步以“合同”的名義將人逼進死角,社會閱歷不多、證據意識不強的人根本就拿不出一條像樣的證據維護自己的利益。那些套路滿滿的金融詐騙背后,是有著專業分工的犯罪集團,財務、“黑律師”、打手各司其職。從政府金融政策開放的角度來說,應對金融創新“無罪推定”,但是從老年人保護的角度來說,看不懂的業務,老人就要做“有罪推定”,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如果真的不是急需用錢,就不要去簽房屋抵押合同,房產證、身份證更不能交給陌生人。有必要反思一下,之前的一些傾向“契約自由”的司法政策是不是為金融攫取開了方便之門,是不是應該做出適度調整?規避國家法律的“借款+委托售房”的模式應該被禁止。法院、公安對于此類新型詐騙不能夠各自為戰,否則就是盲人摸象。
2017年以房養老騙局最新消息把手里的房子抵押借款三個月,就能獲得每月10%到15%的高利息,到期還能全額返還本金,這樣的“以房養老”項目讓不少老人心動不已。然而數月后,不僅承諾的高息不見蹤影,老人的房子也被以低價悄然過戶給關聯人。2015年開始,北京有數十位老人陸續遭遇這樣的騙局,他們有的失去了自己的房產,有的背上了巨額的債務。據北京老年維權服務工作站、北京市致誠律師事務所統計,僅由北京市西城區公安分局移送檢察院的案子就有30多起。與此同時,由于老人們簽署并公證了一系列正規的法律文書,他們想要拿回原本屬于自己的房子,難度很大。
被詐騙團伙派出的黑衣人趕出家門后,李君母女回到住了30多年的小區卻進不了家門。
突然被趕出家門
2016年10月17日,張玲一家三口和母親李君被一群黑衣人清出了唯一的住所。帶頭清理房產的龍學武告訴張玲,她母親借了幾百萬做珠寶生意,房子抵了債。張玲當場報警,警察告訴她,對方有房產證,請她配合搬家,有什么糾紛上法院解決。在被趕出家門的第二天,張玲查詢到,一周前,她的房子已經以260萬元賣出,而這套東二環的學區房當時的市價在450萬元左右。
2017年7月12日,李君和懷孕8個月的女兒張玲來到她們曾經居住了30多年的房子樓下。再三追問下,母親才向她敘述了前情。原來,2016年5月,有人向李君推薦“以房養老”的理財形式,稱完全沒風險,并保證“做的人都掙到錢了”。
李君動了心,隨即被介紹給了廣艷彬。得知李君離異,房產能由她完全處置的情況后,廣艷彬告訴她,這種“以房養老”只需要把房產證交給他三個月,抵押到的錢交給他理財,李君每個月都能拿到9萬多元的利息。三個月期滿后,本金全部退回,老人可以再用本金贖回房產證。
李君被說動了,5月19日,她與廣艷彬介紹的“銀主”王躍的中間人龍學武在北京西直門西環廣場T3樓12層簽署了多個文書。事后李君回憶稱,當時她以為是簽“以房養老”的合同,龍學武指著文件,讓她在指定的地方簽字,并沒有給她看文書的內容。簽署后,她也沒有拿到這些文書。第二天,龍學武帶著她在北京市西城區不動產交易大廳辦理了房屋抵押的手續,隨后將190萬元分兩筆打入她的賬戶,并在幾分鐘后轉給了廣艷彬。
廣艷彬則給李君手寫了190萬元的借條,并注明“此借款定于2016年8月20日一次性還清,用款共3個月”。至于廣艷彬曾經承諾的高額利息,借條上并未呈現。
參與“以房養老”投資后,老人實際只拿到廣艷彬手寫的一紙借條。實際上在這3個月里,李君一共只拿到了15萬元左右的利息,本金也沒有被歸還。而她聽信了廣艷彬會替她向“銀主”歸還欠款的說辭,所以也一直沒有向其討要。出事后,2016年10月18日,在女兒張玲的陪同下,李君再次來到西直門西環廣場T3樓12層。
張玲赫然發現,這里并不是什么“以房養老”的公司,而是北京市方正公證處。在公證處,張玲調取了李君公證過的文書,包括一份借款合同和一份委托書。借款合同顯示,李君借款230萬元,借期1個月,月息2%,雙方同意對借款合同進行具有強制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到期沒有還款,“銀主”可以憑借公證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李君則放棄自己的抗辯權。
在委托書中,李君將自己房屋抵押、買賣、產權轉移、納稅甚至是收取放款等權利通通委托給龍學武。正是由于這份委托書,李君的房產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過戶了。
記者調查顯示,買下李君房產的李伯航,正是龍學武所在的“北京躍武鑫鑫信息咨詢有限公司”的股東之一。記者試圖通過合同上留下的電話聯系龍學武,但已無法聯系上他。在躍武鑫鑫信息咨詢有限公司的注冊地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里是一家孵化器,只負責為企業提供虛擬注冊的服務,該公司的辦公地點并不在這里。
同樣進入過戶流程的還有董望的房產。2016年10月18日,這棟位于北京知春里價值近700萬元的三居室被人以1000元的價格網簽。與李君一樣,這筆錢只在董望的賬上呆了幾分鐘,就轉給了廣艷彬。由于董望過世,他的子女以遺產存在爭議和糾紛為由,在法院辦理了異議登記,才使這套已經網簽的房產沒能過戶。
證據不足維權難
在受害老人們看來,這種針對老年人高額貸款,抵押后憑借委托悄然賣房的行為,已經成為一種套路。
根據他們的統計,邵楠、龍學武、岳小楠等人在不同的案件中分別扮演不同的角色,可能這起案件中的中間人,在另一個案件中就是“銀主”,或是出面買下房產的人。但他們又很難拿出證據證明這些人同廣艷彬是共謀詐騙。
因涉嫌詐騙,廣艷彬已經于2017年2月27日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批準逮捕,但在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市致誠公益刑事項目負責人武婕律師看來,老人們維權仍然有很長的路要走。這些案子最大的共同點,是他們利用老年人不懂法,也不懂得法律文書的意義和概念,才在完全放棄自己權利的法律文書上簽字。
其實還是傳統的龐氏騙局,第一批收益的老年人開始發展下線,下線的錢交過來補上線的錢,然后整個鏈條斷了。小編認為,即使廣某被認定詐騙,他沒有退贓能力,老年人的利益已經受損了。此外,老人簽署文件時是否知道法律后果等,很難取得對老人有利的證據。
手繪詳解“以房養老”騙局套路。
事實上,本案中類似的房產糾紛并非只出現在“以房養老”騙局中。2016年12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了《抵房借款風險提示》,在該院審理的案件中,通過委托售房、委托收房款等方式抵房借款的情況時有發生。
抵房借款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主要表現形式是,出借人出借一定款項給借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套房屋并委托出借人代辦售房、收房款或過戶等事宜,借款人到期不能還款,代理人直接將房屋出售。
北京市二中院認為,這種交易方式在形式上分離法律關系,故意規避法律中“流押契約”禁止性規定,利用債務人困頓窘迫的弱勢地位,謀取失衡的經濟利益,而房屋所有權人未參與實際交易,導致取證難、維權難。
而在這個過程中,由于法律監管的日益嚴格,一些民間借貸主體不斷變換花樣,翻新擔保手段,利用自己在交易中的優勢地位,非法侵害他人財產。
小編也提醒老年人,要謹慎進入新型的金融市場、投資市場,涉及重大財產的東西,輕易不去嘗試,不要懷有天上能掉餡餅的心態,同時對熟人的相互介紹抱有警惕之心。
下一篇:樂視金融是否安全樂視金融是龐氏騙局嗎 下一篇 【方向鍵 ( → )下一篇】
上一篇:三口之家月薪1800如何理財能有收益 上一篇 【方向鍵 ( ← )上一篇】
快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