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 職場詞典網 , 一個優秀的職場知識學習網站!
在上海舉辦的《勞動合同法》貫徹實施高峰論壇上,全國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張士誠表示,由于該法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作出了詳細規定,此舉將幫勞動者重拾“鐵飯碗”。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有關人士則提醒說,警惕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前對企業老員工的大規模減裁。(8月12日《東方早報》)
從法律頒布到正式實施,往往存在一個時間差,為社會各方提供一個心理和行為方式的調整適應過程,并為法律實施者充分籌集相關資源留出空間。是為“法律準備期”。眼見《勞動合同法》將幫勞動者重拾“鐵飯碗”,少數企業有可能通過大規模裁員的辦法規避法律責任,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有關人士的“提醒”,不能不讓我們注意和警惕。
對“裁員”的擔心不是杞人憂天。如一年一簽勞動合同,隨時準備過河拆橋的合同短期化現象,就始于《勞動法》頒布之后。而濫用試用期,無償占有試用員工勞動所得等伎倆,亦是無良老板們琢磨法律條文,“鉆”出來的漏洞。將員工飯碗泥質化、甚至一次性化,造就大量吃青春飯的廉價短工,是近年某些企業快速進行原始積累的重要秘訣。因此法律關于10年以上老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一些規定,才會被企業束之高閣,而代之以一年一簽的短期合同。如今《勞動合同法》重新祭起無固定期限的“鐵飯碗”,嚴禁企業隨意敲碎職工飯碗,某些唯利是圖的老板豈能坐受束縛。
在“法律準備期”,鉆空子者也在進行著另一場“準備”——搶在新法生效之前,對入職10年左右的老員工提前解除合同,從而卸下應擔的經濟與法律責任,減少對解聘員工的補償。這種自利自私的行為,向有關部門發出了警醒:必須將法律升級前的準備程序設計得更加嚴謹,動用全部的已有法律資源、監督資源,發揮勞動監察、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及工會組織的作用,對企業無端解聘員工的行為進行干預,防止侵權現象升級蔓延。
社會與制度的轉型期,耗散的社會資源最為巨大,穩定的和良性的新型行為模式未能普遍建立,需要不斷地注入社會資源來糾正舊的行為模式。有關部門、社會各方面應該以最大力氣制止“法律準備期”中某些人的不良行為,推動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代的真正來臨,避免這一特殊時期成為侵權高發期,實現對勞動者的無縫化維權。
職場貼士:獲得成功的人做事都分主次。《世界主義者》月刊的主編海倫·格利·布朗總是在辦公桌上放一本自己辦的雜志。每當她受到什么事情引誘而消磨時間、做一些與雜志成功無關的事情時,看看那本雜志,她的注意力就會回到正事上來。
下一篇:《勞動合同法》能象《刑法》一樣去應對嗎? 下一篇 【方向鍵 ( → )下一篇】
上一篇:《勞動合同法》應警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上一篇 【方向鍵 ( ← )上一篇】
快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