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四川師范大學大一學生。近段時間,一家名為“山惠家教”的中介機構在校園內張貼廣告,招聘所謂的家教信息員,并承諾家教信息員每月工資加交通費750元,并有其他優厚待遇。受廣告吸引,我們到“山惠家教”應聘。
報名時,他們要求我們交納培訓費、服裝費、材料費等共計100元。在給我們上了一個小時培訓課、發了一件廉價工作服后,就讓我們開始工作。他們還規定,我們每月必須收集到18條有效家教信息,才可拿到750元月薪和交通費,如果低于18條,就只能按照每條15至20元的標準拿工資。一個月下來,我收集了30多條家教信息,可經他們核實后,變成只有4條信息有效。這樣意味著我辛苦一個月,收入還不到80元,算上我報名時交的100元培訓、服裝費,我還倒貼20元。
在家教中心工作期間,我們發現“山惠”幾乎每天都在擴充信息員隊伍。而市場上的家教信息有限,對家教中介而言,信息員多,僧多粥少,每個人都難以完成公司規定的任務,根本拿不到家教公司承諾的工資。一方面,盡管家教信息員提供的很多信息都是真實的,但這些信息到底有多少成功交易了,由“山惠”說了算。另一方面,他們卻利用這些信息招攬生意、吸引愿意做家教的學生。向報名的學生每人收取20元建檔費,80元中介費。我們對此十分氣憤,請記者予以曝光。劉同學等四川一星律師事務所葉翔鋒律師認為:雖然受騙大學生與家教中介機構簽訂了合同,但這些屬于格式合同,由家教中介公司單獨擬訂,合同內容有失公平,同時家教中介存在發布虛假廣告、設置陷阱等多種欺騙手段。根據《民法》和其他有關勞動法規的規定,這種合同是無效的。
職場貼士:知彼者,智也;知己者,大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