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日前依法對一起孕期員工勞資糾紛作出裁決,為懷孕員工林某討回了公道。
前不久,就職于福州金家仕博地產公司的林某發現自己懷孕了,她既高興又十分矛盾。高興的是自己30多歲了,全家人都盼著她能早些生個孩子,現在終于有了寶寶;矛盾的是剛到這家公司上班不到一年,懷孕自然會影響工作。但是,她還是努力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不想公司老總在得知林某懷孕之后,以其不勝任公司工作為由將林某解聘。盡管林某再三請求,公司還是堅決作出了解聘的決定。林某無論如何也想不通,自己在公司一年工作積極,卻因為懷孕而被解聘。林某找到了福州市勞動仲裁委員會,要求按《勞動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市勞動仲裁委員會在雙方無法調解的情況下,作出裁決,認為房地產開發公司不得以不勝任工作為理由解除與孕期員工的勞動關系,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解聘決定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抵觸,視為無效行為應予撤銷,同時補發林某被扣發的工資,執行國家相關女職工“三期”的政策規定,安排林某適當工作。
職場貼士:與人相處:與人相處要碼頭、態度和氣,即使有一定級別,也不能用命令的口吻與別人說話,如果一味好辯逞 強,只會讓同事們對你敬而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