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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怎么辦?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醒,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應先行協商或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可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有5類情形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且當事人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出仲裁申請。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怎么辦?
勞動爭議是指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之間,因履行勞動合同的權利義務產生分歧而引起的爭議。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應先行協商處理,或由所在用人單位調解委員會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可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5類情形下當事人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因用人單位開除、除名、辭退員工及員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獎金、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包括執行、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經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后發生的爭議;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依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處理的其他爭議。當事人如何提出仲裁申請?當事人應向相應級別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出仲裁申請。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中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駐深用人單位;市級黨政機關、行政事務、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市投資、建設、商貿三大資產管理公司和深業集團及其控股企業以及注冊資金在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的特區內各類企業與其員工發生的勞動爭議。羅湖區、福田區、南山區、鹽田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處理轄區內除上述市管單位外其他用人單位與其員工發生的勞動爭議。寶安區、龍崗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處理轄區內所有用人單位與其員工發生的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限是多久?勞動爭議仲裁有申請時限,當事人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并應提供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或證明書等證明資料。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勞動爭議案件,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申訴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有明確的對方當事人及具體的申訴請求、理由和事實依據;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的適用范圍;屬于該仲裁委員會管轄;申訴的時間符合仲裁的時效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自收到當事人提交的申訴書之日起7個日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
職場貼士:不隨便閑談:無論談的是多么有趣、多么的開心,記住辦公室閑談都是終結你的職業生涯的致命武器。什么是有用的,什么是沒有的,你應該要分的比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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