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 職場詞典網 , 一個優秀的職場知識學習網站!
問:我是成都某知名廣告公司的員工,從2002年12月通過招聘進入公司后,我與公司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由于我對工作要求很嚴,競爭對手經常在背后說我的壞話,說我收受客戶的回扣。今年春節后剛上班,公司領導以我收受回扣為由,不讓我工作并停發1月份的工資,讓我待崗一周。當時給我的回復是,如果情況屬實將以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為由辭退我,如果我沒的收受回扣,一周后我就回到原有的工作崗位。可一周后,公司沒有發現我收受回扣的確切證據。我要求恢復原工作時,公司卻以我有重大嫌疑為由辭退我。請問,除了要求單位承擔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外,我怎樣才能最大限度地維護我的合法權益?
職場貼士:最后,平時也要注意不能讓老板留下自己是個過分老實的形象。“老實的孩子不招人待見”,在職場里也是基本如此。平時要讓老板覺得自己是個有主見,有思想,頭腦靈活的人,自己會忠于老板,可以很聽話,會不折不扣地執行命令,但絕不是傻子。通常老板對于一些有主見的人,多少也會更尊重一些,不敢胡來的。
下一篇:工傷致殘后被“拗斷”法院為其討公道 下一篇 【方向鍵 ( → )下一篇】
上一篇:慢性苯中毒遭解雇 法院判令恢復勞動關系 上一篇 【方向鍵 ( ← )上一篇】
快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