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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行調解原則。即仲裁委員會或仲裁庭在裁決前,首先應進行調解,不經調解一般不得裁決。先行調解是仲裁的必經程序,但當事人拒絕調解或調解無效的,應及時裁決。
職場貼士:其實,對于我們每一個人來說,每當遇到那些不情愿做又不得不做的事情時,避免自己拖延完成的最佳辦法就是“按部就班地行動”來完成它:從接到任務的第一時間起,在自己的行事歷上用醒目的符號標注出截止的日期,并把任務均勻地分配在日程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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