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某鞋廠為了監督工人干活,老板竟然在車間裝上了攝像頭。由于工廠每天加班工作到凌晨,工人休息不好,上班時間難免會打瞌睡,只要攝像頭拍到,工人就會被記大過一次,罰款270元。記者在協同有關部門調查時還了解到,該廠并沒有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屬非法用工,而且,工人加班加點沒有考勤卡,也沒有加班工資。
顯然,這又是一起典型的非法用工,侵害工人合法權利的案例。首先這家工廠侵犯了工人的名譽權:根據《國際勞動法》有關規定,工人應當在體面的場合體面工作。而這家工廠工人整天在監視器監控下干活,稍微不小心就要遭受懲罰,這樣的工作,還有何體面而言,還有何尊嚴而言呢?其次,也侵犯了工人的休息權,經常長時間加班加點卻沒有加班費,工人的合法權利進一步受到了損害。
這個案例折射出了當前普遍存在的一個社會問題,也就是農民工維權問題。眾所周知,在這樣的私營企業中,絕大部分的工人都是農民工。作為共和國公民的一員,農民工理所當然地應該享受到與其他人一樣平等的權利,但是在當前的社會經濟條件下,農民工顯然不可能享受到跟城市工人一樣的權利———如各種社會保障、福利待遇等。假如這些可以用條件不成熟來解釋的話,那么上述案例中的情況就不可以原諒了———難道社會保障等方面得不到滿足,連人身等基本權利也要被侵犯嗎?那么,應該由誰來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利呢?
首先,我們不能把希望寄托在企業主身上的。在當前,也不能把太大的希望寄托于農民工自身的覺醒上,因為他們作為一個弱勢群體,自身的知識水平不高,法律意識比較淡薄,很多人根本不懂得怎么樣去維護自己的基本權利。其實我國對規范用工有系列的法律法規,對不守規矩的企業,勞動者可以向主管部門投訴。但是相對于不守規矩的企業數量來說,這樣的投訴實在是太少了。這除了農民工害怕投訴會遭到報復以外,與他們的法律知識有限等因素是分不開的。
如此,我們的勞動監察部門就應該負起這個重大責任了,筆者認為,勞動監察部門不僅僅要在有人投訴的情況下對企業進行突擊檢查,在平時也應該對企業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和監督,檢查內容應該包括企業是否合法用工,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拖欠個人工資,是否存在侵犯工人人身權利的行為等等,并在工人中加大維護自身權益的宣傳力度,讓農民工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幫助他們學會自助,只有這樣,才能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也只有這樣,才能最大可能地實現社會公平,協調好社會關系。
職場貼士:盡管你現在不是老板,但你一定要以老板的心態做事,直到有一天,你也成為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