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蘭州市勞動局的消息稱,2004年全市勞動爭議仲裁部門處理勞動爭議案比2003年同期相比上升了8%。
據科技鑫報報道,該部門處理勞動爭議案件346件,其中集體爭議案25件。按勞動爭議案件內容上分,涉及勞動報酬的案件占總數的32%,保險福利的案件占總數的23%,工傷案件占總數的21%,勞動合同案件占總數的9%,其他案件占總數的15%。從處理方式上分:調解案件占28%,裁決案件占56%,其他處理方式占16%。從處理結果上來看,勞動者勝訴的占67%,用人單位勝訴的占10%,雙方部分勝訴的占23%。
蘭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王曉隆仲裁員介紹說,案件多發的原因主要是:隨著用工單位的改革或改制,勞動管理不規范;用工隨意性較大,隨意克扣、拖欠工資的現象較為普遍;與職工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參加社會保險,任意延長工作時間,不按規定支付報酬,導致勞動糾紛加劇。
因此,王仲裁員認為,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對用工單位普法宣傳教育和執法監察力度,強化法律意識,做到學法、懂法、守法。而各用人單位要規范管理,“以人為本”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建立健全的管理體制。與此同時,廣大勞動者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相信法律,及時申訴。
職場貼士:跟同行的朋友維持友誼——他們可能對你很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