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高校應屆畢業生賈小姐應聘到本市一家私企工作,在遭遇到遙遙無期的低薪試用期后無奈離職,但后來卻由于首家單位拒不辦理錄用退工手續,無法辦理勞動手冊乃至個人社保。賈小姐只得將前單位告上法庭。近日,閔行法院判決上海精星倉儲設備工程公司為賈小姐辦理錄用退工手續。
華東交通大學(南昌市)2003年的應屆畢業生賈小姐,在畢業前夕(2003年4月)與精星公司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并順利辦妥了戶籍入滬手續。同年7月8日,賈小姐到精星公司上班。依據雙方約定,賈小姐試用期(三個月)月工資為900元,轉正后月工資1500元。很快,賈小姐成了精星公司主力業務人員。但直到去年3月,精星公司仍沒給賈小姐辦理轉正手續,賈小姐每月仍領900元工資,無法交納四金等社保費用。在屢次交涉失敗后,賈小姐在3月20日遞交了辭職報告,并離開了精星公司。
去年4月份,賈小姐到一家新成立的公司上班。當新公司于8月欲為賈小姐辦理勞動手冊時,卻被告知不符合規定。原來,按規定,賈小姐的勞動手冊在精星公司就必須辦理。無法辦理勞動手冊,也就意味著無法交納四金等社保費。為此,賈小姐再次請求精星公司為自己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等證明,但均遭拒絕。
在去勞動委員會申請仲裁,因超過時效失敗后,賈小姐于2004年12月30日將精星公司告到閔行法院,要求后者為其辦理錄用、退工手續。精星公司在法庭上辯稱,因賈小姐在辭職時未遞交辭職材料,故公司不需負任何責任。
職場貼士:把盡量多的時間花在事業上:一天12小時、一星期6天是最低要求,一天14小時到18小時很平常,一星期工作7天最好了。你必須先犧牲家庭和社會上的娛樂,直到你事業站穩為止。也只有到那時候,你才能把責任分給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