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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是哈爾濱軸承廠的一名下崗大學生,1999年公司允許工人下崗,我就和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進入公司內的再就業服務中心,并領取了生活補助300元/月(由市里撥給軸承廠,然后廠里發給我們),但只領取一個月后,公司換了總經理,要求大學生馬上返廠上班,否則不再發生活補助,我沒有服從公司的規定,所以公司就將我的補助扣下了,一直扣了3年,共計10000多元。
職場貼士:21世紀,沒必要對一種職業從一而終。要選那些有市場前景,有好的文化,有發展機會的單位,天下所謂成功者從不拘泥于一種標簽式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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