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企業主管部門,控股(集團)公司:
依據《勞動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以下簡稱單位)依法實施裁減人員(以下簡稱裁員)的,應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現將有關報告的問題通知如下:
一、單位實施裁員應按本市集體合同審核的管轄范圍分別向市或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二、單位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裁員報告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工會法人資格證書》復印件(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未建立工會組織的,出具職工推舉產生代表的說明材料。
2、單位與工會或者職工協商代表的個人資料,內容包括姓名、職務、身份證號碼和勞動合同期限等。
3、雙方協商代表就裁員進行協商的基本內容,包括單位要求實施裁員的理由、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確定的補救措施內容、補救措施實施后的基本情況,單位用于支付被裁減人員經濟補償的資金準備情況等說明材料。
4、裁員方案以及經雙方代表協商后形成的由雙方蓋章及首席代表簽名的書面意見。
按照《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企業,提供職工(代表)大會依法對企業裁員作出的決定。
5、單位和工會(職工代表)或職工(代表)大會分別填寫的《用人單位裁減人員情況報告表》(見附件)。
單位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供資料必須真實,如提供虛假材料由單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材料齊全的裁員報告,給予登記備案,并出具回執。
四、市、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注意掌握單位實施裁員的基本情況,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與穩定。
五、本通知自2002年5月1日起執行。原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頒發的《關于印發〈本市企業實施經濟性裁減人員辦法〉的通知》[滬勞保關發(2000)9號]和《關于企業實施經濟性裁減人員報告程序的通知》[滬勞保關發(2000)37號]文件同時廢止。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OO二年四月十八日
職場貼士:不要讓自己太餓了。大男人一次可以長時間不吃東西,處于好心,我給他買了一大袋麥片作為辦工食物補給。結果,他一天就把一袋都吃光了,結果生了一場大病。教訓:飲食要有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