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領大都具有較的學歷和很強的工作能力,而且大都非常自信。在白領的心目中,除非找到真正的伯樂,否則一旦用人單位不能滿足自身的要求,不能發揮自身的能量,白領就會義無反顧的離開,尋找新的方向。因此白領的最大特點是“哪里有食飛哪里”,也就是所謂的“鳥式就業”。
這種就業方式可以實現白領與不同用人單位之間的多次雙向選擇,從而實現智力資源的最優化配置。但是雙向選擇的風險也是很大的,每個用人單位都會作出誘人的許諾,但并不是每個單位都會實現它。而且各個用人單位的具體情況也不相同,其外在的表現很有可能與內在的管理狀況并不符合。因此對于白領來說,每換一家單位可以說都是一次新的冒險。如何才能降低風險呢?
白領在更換工作單位之前,應該盡量去了解新的用人單位的情況。不僅要了解用人單位的資信和經營情況,更重要的是,要了解用人單位的用工情況,包括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規章制度是書面的,容易看到,勞動條件對于白領來說,不光是辦公條件的好壞,還包括工作的時間長短,工資的支付,社會保險的繳納情況等。例如,用人單位的工作時間有沒有超過標準工時?用人單位是不是經常要求加班?加班時是否按規定向員工付給加班費?用人單位的工資是不是及時支付的?有沒有按規定為員工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等等。從這些情況中可以得知這個用人單位是否遵守了勞動法。一個重視管理、著眼于長期發展的企業不會計較于少交一點社會保險費等眼前的小利,而是會努力為員工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使員工在工作之余沒有后顧之憂。
有些情況,應聘者可以自行收集,有些情況用人單位有義務向應聘者說明。根據《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前,有權了解用人單位相關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說明。”在上海市,向應聘者說明情況已經是用人單位的一項法定義務,用人單位不得拒絕、隱瞞或者作不實的說明。這是白領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過程中的知情權。需特別注意的是這是一項權利,白領們應當主動行使,而不能被動等待用人單位主動告知。
職場貼士:要仔細甄別,小企業未必不好,大企業未必好,企業不是越大越好,大企業可能管理混亂,小企業也可能規章制度不健全,除了那些大型的壟斷性國企,其他國有企業一定要仔細甄別考慮,要綜合選擇考慮,切記!通過以往同學們的經驗,進入國企又離開國企的要十之七八。校園招聘有些可能是騙人的,所以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