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合同中,當事人一般可以自行約定適用于該合同的法律,在國際商事合同中,即可以約定適用中國的法律,也可以約定適用外國的法律。那么外商投資企業的勞動合同可以約定適用外國的法律嗎?
筆者認為,不論是內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以及外國企業在中國的分支機構,都是在國內注冊的法人或組織,應當遵守中國的法律。因此,這些企業與其員工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也應遵守中國的法律。
這是因為在世界范圍內,一個國家多是在三個層面上對勞動關系加以調整的,即勞動基準法、集體合同制度、勞動合同制度或個別勞動關系調整制度。而勞動基準法是基礎和根本。
在所有法律法規中,有些不具有強制適用性,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的意愿(但不得違反社會的公共秩序)改變法律的規定。還有一類法律則不能以當事人之的約定而排除適用,只要出現了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便必然要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由于這類法律的適用具有強制性,因此也被稱為強行法。勞動基準法便是這樣一種強行法,是所有的勞動關系都必須遵守的基礎性規范,是最低的勞動標準,不允許在個別勞動關系中加以改變或限制。在我國,勞動基準法是包括勞動法在內的各種勞動法律法規。
職場貼士:在很多場合下,你所表現出的外在形象要遠比你真正的本事來得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