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 職場詞典網 , 一個優秀的職場知識學習網站!
一職工,2000年10月,進入公司,簽訂了為期2年的勞動合同。2002年9月30日,合同期滿后,繼續在該單位工作9個月,但是期間沒有續簽勞動合同。
公司于2003年8月,欲辭退此員工,按照國家勞動法,請問,她能獲得多少賠償金?是否按照公司工作年限2年10個月,支付3個月月薪的賠償金呢?
答復:
員工被公司辭退到底應該獲得多少經濟補償一直是廣大人事部門和勞動者比較關心的一個問題,這時到底應該考慮多少情況,來最終得出員工的補償呢?本文就該案例作個詳盡的解釋:
一、經濟補償金部分
員工被公司辭退,在勞動法上是屬于單位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雖然wUzZel是屬于合同期滿未續簽合同的情況,但是如果解除勞動關系同樣應該有經濟補償金,其原因勞動法苑網曾經專文敘述,需要了解者可以點擊查看合同到期沒續簽繼續工作是什么關系?。
根據一九九四年勞動部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五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從敘述中可得知,他在該單位共工作了2年10個月,如果根據勞動部的這個規定,應該給予2個月工資作為補償。如果wUzZel是由上海管轄的話,根據《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四十五條:“……本單位工作年限,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這樣的話wUzZel就可以獲得3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二、如何計算經濟補償金中的工資
就上海的情況來說,《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四十五條中對此作了詳細規定:“……工資收入按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計算,勞動者月平均工資收入低于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如果該員工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未滿十二個月的,僅計算所有工作月份的平均工資即可。
職場貼士:不要讓自己太餓了。大男人一次可以長時間不吃東西,處于好心,我給他買了一大袋麥片作為辦工食物補給。結果,他一天就把一袋都吃光了,結果生了一場大病。教訓:飲食要有規律。
下一篇:試用期內的職工也應參加社會保險 下一篇 【方向鍵 ( → )下一篇】
上一篇:手機短信作證打贏加班補償官司 上一篇 【方向鍵 ( ← )上一篇】
快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