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店20多位員工向本報寫信反映,酒店由于今年上半年營業額大幅下滑,虧損嚴重,要將每個員工的工資減半。但是員工都不同意,因為工資數是當初簽合同時定下的,不能說改就改,雙方僵持了一個多月,經調解,無法達成一致意見?,F在,20多名員工想到勞動仲裁院上訴,希望了解有關勞動仲裁的法規政策。
深圳市勞動局指出,勞動爭議立案受理部門是深圳市勞動仲裁院。一個勞動仲裁案件的立案條件是:
1.申訴人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2.明確的被訴人;3.有具體的申訴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范圍和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即受理范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二條之規定;管理范圍限經市工商局注冊并由市勞動行政部門直接管理的用人單位。
應提交的資料有:申訴狀、勞動合同及其他有關證據資料。
辦理程序是這樣的:申訴方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市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市勞動仲裁機構在7日內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立案后應在7日內將申訴副本送達被訴人并給被訴人15日答辯期;答辯期滿,市勞動仲裁機構決定開庭時間并在開庭前4日告知雙方當事人;市勞動仲裁機構應自立案之日起60日內結案,案情復雜的可延長30日;當事人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起訴,否則,對方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立案審理后60日內結案。如案情復雜可延長30日。
職場貼士:與人相處:與人相處要碼頭、態度和氣,即使有一定級別,也不能用命令的口吻與別人說話,如果一味好辯逞 強,只會讓同事們對你敬而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