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 職場詞典網 , 一個優秀的職場知識學習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已于2007年8月30日經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是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之后,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通過的又一部完善勞工制度方面的重要法律,為解決就業問題提供了積極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每年勞動力供大于求超過1000萬人的情況下,《就業促進法》的制定,將給百姓帶來什么?
就業壓力大是我國長期面臨的問題。勞動保障部提供的數據顯示,今后幾年,全國城鎮每年需要就業的人數仍將保持在2400萬人以上,而在現有經濟結構下,每年只能供給1100萬至1200萬個崗位,勞動力供大于求矛盾十分尖銳。
業內人士指出,隨著現代化水平提高,經濟增長對就業的吸納效應出現遞減勢頭,與此同時,高技能人才卻處于短缺狀態。政府要采取就業援助、鼓勵自主創業、發展職業教育等促進就業的措施。而現在一些地方仍一味追求GDP增長,對促進就業認識不到位。通過立法,強調政府促進就業的責任,建立長效機制,使百姓得到更多的就業機會。
為此,草案明確規定國家要堅持經濟發展同擴大就業良性互動,把擴大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政府要把擴大就業作為經濟發展和調整經濟結構的重要目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家實行積極的產業、財政、稅收、金融等方面的促進就業政策。
就業援助制度的確立將使就業困難人員能得到政府的幫助。草案明確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就業與再就業援助制度,對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應當優先安排符合崗位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對就業困難對象提供就業援助,是確保市場導向就業機制順利運行、實現全體勞動者公平就業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不可推卸的重要職責。”勞動保障部有關負責人解釋說。
百姓將能從政府設立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獲得免費的公共就業服務。草案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制度;政府設立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為勞動者免費提供公共就業服務,內容包括:政策法規咨詢,職業供求信息、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和職業培訓信息服務,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等。
人才和勞動力市場秩序將得到規范。針對目前人才和勞動力市場存在的職業中介機構混亂、黑中介損害勞動者權益等突出問題,草案對職業中介機構應遵循的原則、設立的條件、審批程序以及禁止從事的行為等作出規定,并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勞動保障部有關負責人指出,這將有力地加強對人才和勞動力市場秩序的整頓。
《就業促進法》是一部促進就業、發展和諧勞動關系、推動經濟發展同擴大就業良性互動、實現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法律草案,對促進就業的方方面面作出了明確而具體的規定。而要實現到2020年“社會就業比較充分”的目標,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努力。
職場貼士:Creation創造:在這個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不能沒有創造性的思維,一味地在傳統的理念里停滯不前,我們應該緊跟市場和現代社會發展的節奏,不斷在工作中注入新的想法和提出合乎邏輯的有創造性的建議。而創造,除了知識的積累,還需要與人和事物的接觸和觀察。我們要提高對待事物的深度與廣度,不要將自己限制在一個領域中,多去嘗試接觸不同的人和事,對自己的創新發展,相信會有極大的幫助。
下一篇:洗浴中心招本科搓澡工月薪四千惹爭議 下一篇 【方向鍵 ( → )下一篇】
上一篇:《勞動合同法》實施 六大措施做足準備 上一篇 【方向鍵 ( ← )上一篇】
快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