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4日,平安夜的這一天,作為我國第一部對勞動合同進行規范的法律草案——勞動合同法草案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目前勞動合同法已進入立法程序,有關方面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草案的審議和論證工作。
來自國家勞動部的調查顯示,一些用人單位為規避對勞動者的義務,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甚至不承認與勞動者已經存在的事實勞動關系;有的用人單位濫用試用期,嚴重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據國家勞動部統計,2004年全年各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立案受理勞動爭議案件26萬件,比上年增長15.2%,涉及勞動者76萬人。其中,集體勞動爭議案件1.9萬件,比上年增長72.7%。全年各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結案25.9萬件,結案率為93.2%。而由于我國現有的規范就業市場的《勞動法》和《合同法》,相關的條款要么過于原則化和寬泛化,要么在具體環節上缺乏相關內容,導致的結果往往是訴諸法律的求職者和勞務人員得不到更有效的法律保護。
“抑制雇主方的權力過分擴張,保障個別勞動者的權益,既是各國勞動合同立法的通用原則,更是中國勞動關系調整和規范的現實需求。”中國人民大學勞動關系研究所所長常凱告訴《中國經濟周刊》。
職場貼士:當你決定要不要說“是”的時候,把它想象成這是一件你在下周就得要做的任務。別僅僅因為它似乎看上去很遙遠而且繁重,所以你就去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