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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云被某醫療器材廠招用,簽訂了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和其他員工們一樣,廠方與她在合同里約定每天工作12小時。但是廠方要求員工天天加班.就這樣,李春云每天加班工作,廠方也按規定給了她加班費,可是,半年后,事情有了轉變,李春云工作時經常感到頭暈。所以李春云不想再加班了,但是讓李春云沒有想到的是,廠領導拒絕了她的要求,還告訴她加班是《勞動法》允許的。
職場貼士:對生活保持激情的最好方法是努力培養自己工作外的興趣,而非把所有希望都寄予在工作上,因為只有生活的樂趣才能帶你持久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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