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 職場詞典網 , 一個優秀的職場知識學習網站!
案情簡介:本人考取研究生后,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但單位依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約定:“合同期未滿勞動者單方面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并交納違約金二萬元”,要求我必須如數交納違約金。請問此約定是否合法?
職場貼士:一個有工作技巧的人,會把許多性質相近的工作,集中在同一時段處理,這樣不僅節省時間,同時也能提高效率,即“事半功倍”
下一篇:這筆補償金她不該得 ? 下一篇 【方向鍵 ( → )下一篇】
上一篇:防搶演習驚出病,法院認定屬工傷 上一篇 【方向鍵 ( ← )上一篇】
快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