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你好,我是一家公司的話務員,我每個月的工資都是從話務量里計算,沒有底薪,不知道這合法嗎?而且如果有遲到或者請假還得扣錢,這樣的做法是否也違反了勞動法呢?請幫助我,多謝。
答復:
1、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其他有關法規規定,企業可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實行計時工資制、計件工資制。選擇實行標準工作時間、綜合計時工作時間、不定時工作時間等不同的工作時間安排,后兩者需要經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才可實行。
2、1989年9月30日國務院批準的《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六條規定:“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三)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3、你每個月的工資都是從話務量里計算,實際就是按營業額提成辦法支付的計件工資。所以,是合法的。計件工資不能同時實行綜合計時的工作時間,綜合計時是某些生產季節性比較強的企業才實行,而且需要經有關部門批準。
4、同時,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所以,你每月的提成工資如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水平,可以要求企業補足發放。
5、《企業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九條規定:“企業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其適用最低工資率。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企業,必須進行合理的折算,其相應的折算額不得低于按時、日、周、月確定的相應的最低工資率。”
6、《企業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七條規定:“下列各項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1.加班加點工資;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
7、綜上所述,你所在單位實行計件提成工資是合法的,但不能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水平,而且不包括加班加點和保險、福利待遇等工資在內。即計件工資也要合理計算加班加點工資。
8、至于遲到、請事假,企業有權按規定扣除工資。因為《企業最低工資規定》第三條:“本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所在企業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如果勞動者有遲到等違反公司制度的行為和請事假的事實,都屬于沒有提供正常勞動。另外,勞動者需遵守企業合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企業有權對違反者予以合理的處罰。
職場貼士:不要嚼舌根:兩人出差時,閑談中議論其他人是很自然的事,善于肯定別人要比喜歡挑刺更能贏得上司的好感。尤其是在背后相互議論的時候,善于發現別人的優點,更能體現你的寬容、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