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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的調解期限,是指當事人和調解委員會申請和完成勞動爭議調解所必須遵循的時間。勞動爭議調解期限能兩種:一種是當事人申請調解的期限;另一種是調解委員會受理和調解的期限。規(guī)定調解期限是為了保證勞動爭議得到及時處理,避免久拖不決。
職場貼士:把盡量多的時間花在事業(yè)上:一天12小時、一星期6天是最低要求,一天14小時到18小時很平常,一星期工作7天最好了。你必須先犧牲家庭和社會上的娛樂,直到你事業(yè)站穩(wěn)為止。也只有到那時候,你才能把責任分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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